AI-081 PD-1/VEGF双抗二线及以上晚期实体瘤I/II期临床试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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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介绍

AI-081是PD-1和VEGF双特异性抗体,由抗PD-1和抗VEGF抗体组成,采用head-and-tail双特异性构型,带有Fc沉默突变。

药物作用机制

AI-081可同时阻断PD-1与VEGF通路,在VEGF存在时增强PD-1阻断效果,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,Fc沉默突变可保护免疫效应细胞,提升体内抗肿瘤活性。

研究药物:AI-081注射液(I/II期)

登记号:CTR20253261

试验类型:单臂试验

适应症: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(二线及以上)

申办方:南京昂科免疫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
用药周期

AI-081注射液的规格:100mg/5mL/瓶;用法用量:A部分剂量递增将有1mg/kg、3mg/kg、10mg/kg和 20mg/kg4个剂量水平,每3周一次。用药时程: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,最长研究用药2年或35个周期。

入选标准

1、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≥18岁。

2、性别不限,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妊娠试验阴性。

3、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≤1,预期生存期≥12周。

4、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证实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,经至少一线治疗失败

5、根据RECIST 1.1标准,有可测量的病灶

6、有足够器官功能。

7、通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,自愿同意参与研究。

8、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20天内避孕。

排除标准

1、肿瘤治疗导致的AE未恢复到NCI CTCAE≤1级。

2、目前正在参加任何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,或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(姑息性骨定向放疗除外)、化疗、免疫治疗或细胞因子治疗,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,或既往使用过特异结合PD-(L)1和VEGF的双抗或多抗。

3、首次治疗前7天内接受>10mg/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长期全身类固醇治疗。

4、有活动性或症状性脑转移或既往有脑膜转移

5、在C1D1前24个月内,患有本方案治疗的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,且需接受系统治疗。

6、既往对静脉输液药物有≥3级的过敏史或超敏反应史,或对食物、花粉、口服药物有严重过敏反应史,或需要住院治疗的特应性皮炎或哮喘发作史。

7、肿瘤包绕重要血管,或有明显坏死、空洞,或侵犯周围重要器官和血管;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;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有黑便、呕血、咯血,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;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致命性出血高风险的参与者。

8、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或胃肠道瘘病史。

9、首次治疗前4周有中量或大量或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、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,需要每两周或更频繁引流治疗。

10、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:有重大心血管事件病史;或有任何导致筛选时左心室射血分数< 40%的疾病;或2级以上的的结肠炎、肠梗阻、肝炎或胰腺炎;或激素替代治疗控制不佳的肾上腺功能不全;或其他严重的免疫治疗相关不良事件。

11、C1D1前14天内出现需要全身静脉抗菌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,或7天内需要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。

12、有证据表明参与者在C1D1前28天内存在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(ILD),或非感染性肺炎,或既往有与靶向治疗或ADC治疗或放疗或抗PD-1/PD-L1治疗相关并需要大剂量类固醇治疗的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,或存在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病史的参与者。

13、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参与者的最佳利益。

14、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,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最后一次使用研究药物后120天内怀孕或生育的参与者。

15、未控制的高血压

16、筛选期心电图显示QTcF>470ms。

17、已知抗-HIV阳性;或HCV RNA阳性,或慢性HCV感染者未在首次给药4周前完成治愈性抗丙肝病毒治疗;或HBsAg阳性和/或HBV DNA升高者,拒绝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一周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;或活动性肺结核;或其他不易控制的活动性传染病。


研究中心:(全国多中心)
浙江、广东、山东、广西、贵州、海南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四川、福建、山西、云南、重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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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: shiyao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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